GDP 與支出法
GDP & the Expenditure Approach
拆分消費、固定投資、存貨變動、政府與淨出口,理解國內生產與跨年存貨。
先提問,再動手觀察
你剛剛看到了什麼?
工廠今年做出價值 NT$1,000 的新商品,即使只賣出 NT$600,仍有 NT$1,000 的當年生產:消費 600 加上存貨增加 400。明年把剩下 400 賣掉,消費增加 400、存貨減少 400,相互抵銷,沒有再次計入去年生產。
國內、期間與最終:三個判斷
國內看常住生產單位與經濟領域,不看員工護照;一定期間把存量與流量分開, 不是國家財富的總存量。最終商品避免把麵粉、麵包每一階段售價重複相加:若麵粉附加價值 40、麵包店新增價值 60,最後麵包價值 100,就只能計 100。也可直接加總各階段附加價值。
存貨跨年,如何避免重算
期末存貨=期初存貨+當期生產−當期銷售;本年存貨投資只取期末減期初的差。第一年製造 10 件、賣 6 件、每件 NT$100,消費 600、存貨增加 400;第二年不製造、賣掉 4 件,消費 400、存貨減少 400,第二年此項新生產是 0。可改動售出件數再檢查,但不能賣得比期初加當期生產更多。
簡化模型與正式存貨帳
此兩年模型只含本國自製、固定單價、無中間投入、無額外流通服務的單一商品。跨期價格改變產生的持有損益不能直接當新生產;正式國民所得帳需適當存貨評價調整。進口存貨須搭配進口扣除;新增國內運輸或仲介服務則可能另創造附加價值。不可把此例的售價減存貨變動規則,未經調整套到所有複雜存貨。
外籍工作者、外商與海外子公司
外籍工作者替台灣常住生產單位創造的附加價值,納入台灣 ;外商在台灣成立常住生產單位也同樣納入。台灣企業在海外的常住子公司,其當地生產歸入所在經濟體 GDP,而非直接加入台灣 GDP。跨境短期服務與非居民單位需依國民所得帳居民及交易規則判斷,不能簡化成「身體在台灣就一定算」。
GDP、GNI 與名目/實質
看國內生產,GNI 看居民取得的初級所得:GNI=GDP+來自國外的初級所得淨額。海外子公司的股息等收入可影響居民所得,但不能把整份海外產值直接加到本國 GNI。名目 GDP 用當期價格,實質 GDP 調整價格變化,才能較接近比較產出量;正式連鎖實質系列的組成未必可直接相加。此工具以同一價格基礎的支出金額做算術拆解。
交易金額,不等於新增生產
二手商品與既有住宅轉售不重新計入原商品產值,但當期仲介等服務可計;新建住宅屬固定投資。股票與債券買賣是金融資產移轉,相關服務費可能是服務生產。政府移轉支付不是政府直接購買產出,政府採購才依商品與服務性質計入。進口商品不是國內產值,但國內加值服務可計。自家無償家務服務一般不計入 ;正式帳中自有住宅設算租金等有特殊處理,不代表所有非市場活動都排除。
再看一個例子
- 所有金額以十億 TWD 表示,使用相同期間與價格基礎,輸入 600、100、−20、200、150、130。
- 先把固定投資與存貨變動相加,I=80;淨出口 X−M=20。
- GDP=600+80+200+20=900;進口扣除是排除外國生產,不是進口一定傷害經濟。
展開正式定義與公式
GDP 是一定期間內,經濟領域中的常住生產單位所創造的最終商品與服務價值,亦可由附加價值加總衡量。支出法以消費、投資、政府支出及淨出口對應這份當期生產。
GDP 支出法
固定投資與存貨投資
固定價格教學存貨帳
GDP 是一定期間內,經濟領域中的常住生產單位所創造的最終商品與服務價值,亦可由附加價值加總衡量。支出法以消費、投資、政府支出及淨出口對應這份當期生產。
- C
- 消費支出
- Ifixed
- 民間固定投資
- ΔInventory
- 存貨投資,可負
- G
- 政府消費及投資
- X
- 出口
- M
- 進口
- Sstart
- 期初存貨件數
- Send
- 期末存貨件數
- Q
- 當期生產件數
- V
- 當期售出件數
- 單位
- 金額以十億 TWD,使用同期間、同價格基礎;存貨變動可為負。教學存貨例用件數與固定每件 NT$100,與總體金額的顯示單位分開。
常見誤區
GDP 不按工作者國籍分配,不是每次商品轉手都重算,也不是所有金融或政府付款都算生產。存貨水準不是存貨投資;進口扣除是避免計入外國產出。
常見問題
政府軍事採購可以進入 GDP 嗎?
可以依國民所得帳納入政府消費或投資等,與現役軍人排除於民間勞動力調查是兩個不同問題。
學完這頁,你可以…
- 理解支出法及跨年存貨如何避免重複計算
- 用常住生產單位與生產期間判斷 GDP 歸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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